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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丨大力发展装配式!《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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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全省碳达峰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将碳达峰贯穿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通盘谋划、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继续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供作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接续转换,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优化煤炭产能布局,有序核准核增一批规划内的先进产能项目,淘汰落后煤炭产能,推动煤炭产业绿色转型,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煤炭供应安全。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采用多能互补开发模式,加快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3.稳步推进水能开发。充分发挥梯级水库调蓄能力,推进黄河上游既有水电站扩机改造工程,配合做好南水北调西线和黑山峡河段水电前期论证工作,谋划布局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4.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科学推广电能、天然气等对燃油的清洁化替代。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高比例消纳。加快构建集发电、输配电、用电负荷、储能于一体的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坚强高效智能电网,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支持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网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优先,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科学分解各市(州)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强度目标,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探索建立用能预算化管理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新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源头管控,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加快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工业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集聚度高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大力实施节能降耗、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全面提升园区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打造节能低碳园区。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对标国家标准,提升设备能效。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大节能高效产品和设备推广力度,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鼓励其他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使用一级能效产品。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范围内。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扎实开展强工业行动,深入实施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未来产业,加快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高工业经济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稳步完成工业领域碳达峰目标任务。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有序退出落后产能,加快实施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优势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培育壮大生物医药、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军民融合、碳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实施产业链水平提升攻坚行动,优化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有效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优化钢铁生产力布局,以嘉峪关冶金新材料产业基地、兰州冶金产业基地为重点,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具有废钢、电价、市场等优势条件的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短流程炼钢,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大力发展特种不锈钢等高端产品,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要求,实施新型结构铝电解槽、铝液直供、富氧熔炼等技术改造,持续提升冶炼加工技术水平、关键工艺数控化水平和二次资源利用率。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进水泥等传统建材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型建材和绿色建材,延伸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基复合材料、混凝土制品和纤维水泥板等产业链,推广使用机制砂石。优化水泥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发高比例固体废物利用的水泥生产技术,提升粉煤灰、电石渣、矿渣、磷石膏、钢渣、硅钙渣、赤泥等大宗固废替代率。优化燃料结构,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加大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加快推广硫(铁)铝酸盐水泥、高贝利特水泥、磷酸镁水泥等低钙水泥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材,提升装配式建筑建材设计支撑水平,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快企业现有装置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丙烯、芳烃、精细化工、特种化工产业链技术水平,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落实新建炼油项目产能减量置换要求,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
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技术改造、产能替代、产业升级等措施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增量空间。紧密跟踪在建项目,严肃处理未批先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标杆水平。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强省会、强县域行动,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扎实开展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按照“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科学规划城镇规模,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提升城乡绿色低碳规划设计水平,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绿色乡村,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增加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全面提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补充完善或强化节能降碳要求,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准入标准。加快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研发,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建筑功能类型,推广适宜低碳技术在全省建筑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换热站、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持续推进冬季清洁高效取暖及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全面拓展城镇电力使用领域,完善电气化基础设施,推广终端用能清洁电能替代,大力推进城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逐步实现建筑供冷、供热、炊事等。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利用乡土材料,选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绿色农房。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稳步提升农房节能成效。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分布式供暖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电气化,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住房、农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着力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提升铁路、水路运输能力,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加快构建以兰州为中心的多向连通高速铁路网,做好省内铁路、道路客货运输场站与城市轨道交通高效衔接,提升客货运周转运输效率。
2.推动运输工具装备绿色低碳化。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加快更新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车船及农业机械。积极扩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进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应用。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稳步推进全省充电设施、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全省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优先建设公共区域充电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管理,加快形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化布局,促进“车—桩—网”优化运行。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全面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协同减碳作用,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夯实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保障能力。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低碳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加强园区物流管理,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大力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完善产业园区共生体系,开展产品设计+生产+使用+流通协同试点。
2.加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采取原材料替代、能源代替、深度回收提炼、安全再利用等措施,加强对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推进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三位一体”回收体系,探索“互联网+”回收模式,推进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打造西部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区域性集散交易中心。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设市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城因地制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加快补齐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短板,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探索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在无害化前提下推动就地减量。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聚焦国家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鼓励省内科研机构承担或参与国家层面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省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对低碳零碳负碳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相关企业开展全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瓶颈攻关。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聚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需求,依托在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在甘布局,推动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甘落地。
3.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强低碳前沿技术研究,积极申报国家前瞻性、战略性重大前沿科技项目,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大容量风电机组、高效光伏和光热发电、新一代智能电网、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新能源装备回收处理、中深层地岩热供暖技术、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加快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补齐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短板。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完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构建以河西祁连山内陆河、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屏障以及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为重点的“四屏一廊多点”林草生态保护发展新格局,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碳汇能力提升,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固碳作用。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落实国家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和林业草原保护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规划和方案,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能力建设。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提高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及推广应用水平,加大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废旧农机农膜回收。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保护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推进低碳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农村,建设一批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基地,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文明就餐和光盘行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面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加强规范化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构建全过程减塑禁塑治理体系。大力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出行。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要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碳排放重点企业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自觉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节能降碳。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
(十)各市(州)梯次有序达峰行动。
各市(州)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联动,科学有序推进梯次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碳排放已经基本稳定的市(州)要巩固减排成果,可再生资源优势突出的市(州)要加快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步伐。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的市(州)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合理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规模,力争在全省实现碳达峰目标工作中走在前列。
2.因地制宜推进低碳发展。各市(州)要按照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布局、省级区域发展格局和主体功能区定位,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从实际出发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所涉及的市县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3.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各市(州)、兰州新区要按照全省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运动式“减碳”和“碳冲锋”。
4.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为全国碳达峰工作提供甘肃样板。有序组织开展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产业园区强化机制体制创新,加快碳达峰工作步伐,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碳达峰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开展“零碳”园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