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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区政府起草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全区保障性住房和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主导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桥梁、综合管廊、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从2025年1月起,可建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土地出让时,应将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纳入供地方案,从2025年起,每年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中舟白、正阳片区不低于40%),并逐年增长5%,装配率应满足市级相关规定。
商品住宅建造中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建造中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领域,倡导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在农房建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推行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装修模式。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发展成品住宅。